名称 |
创金季享收益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类型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产品代码 | AE0011 | ||
目标规模 |
本计划推广期的上限规模均为60亿份(含所有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推广期最低募集规模为1亿份(含所有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未约定存续期限,若符合所约定的终止清算条件时,则直接进入终止清算程序。 | ||
投资运作期 |
自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投资运作期,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投资运作期并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 ||
封闭期 |
计划存续期间,不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的时间。本计划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 | ||
开放期 |
投资者可以办理集合计划参与、退出等业务的工作日。每投资运作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T日)为参与退出开放日。T-1日至T-6日为预约退出日,投资者可在此期间进行预约退出;投资者参与的,无须预约。在存续期内,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临时增设参与、退出开放期办理参与、退出业务,但必须提前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推广期追加参与时,每笔参与申请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超过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 ||
相关费率 |
1.管理费:无 2.托管费:0.15%/年;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附有增信条款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封闭式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分级基金的优先级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金融债、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中期票据、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本计划可投资于股票(含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 ||
风险收益特征 |
属于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
适合推广对象 |
推广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参与费 |
本计划不收取参与费。 | ||
退出费 |
本计划不收取退出费。 | ||
业绩报酬 |
在每投资运作期结束日、委托人退出日及计划终止日,若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R,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率大于R,则管理人对超出部分按一定的比例累进提取业绩报酬。第一个投资运作期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R为5.1%,自第二个投资运作期起,业绩报酬计提标准R将于上一个投资运作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 ||
为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单位累计净值; | |||
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单位累计净值; | |||
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单位净值;; | |||
D表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限(1 年按365 天计算); | |||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 |||
年化收益率(r) |
计提比例 |
业绩报酬(Y)计算方法 | |
r≤R |
0 |
0 | |
R<r |
80% |
Y=(r-R) ×80%×A×D | |
A =每笔参与份额在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资产净值总额。 | |||
分配方式 |
本计划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