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基本概况
(一)专项计划名称
第一创业聚信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二)专项计划的类型
专项计划的类型为证券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三)资产支持证券类别
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和期限特征,本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的全部受益权按照每份人民币100元均分为均等份额,该等份额由资产支持证券表征。每一份资产支持证券均代表其持有人享有的专项计划资产中不可分割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认购协议》和《标准条款》的规定接受专项计划利益分配的权利。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两个类别: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
(四)目标募集规模
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为473,000,000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402,000,000元(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为332,000,000元,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为70,000,000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1,000,000.00元。
(五)专项计划存续期限
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含该日)止的期间。
(六)专项计划的投资范围
专项计划所募集的认购资金只能根据《认购协议》及《标准条款》的约定,用于向聚信租赁购买基础资产。计划管理人有权指示托管银行将专项计划账户中待分配的资金进行合格投资。
(七)面值和参与价格
每份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100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面值发行,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为100元,参与价格为100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按面值发行,每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为100元,参与价格为100元。
(八)信用级别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考虑了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情况、交易结构的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的风险,给予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均为AAA级、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AA+级。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
(九)资产支持证券份数
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4,730,000.00份,其中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份数为3,320,000.00份,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份数为700,000.00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份数为710,000.00份。
(十)参与原则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不设认购参与费用。
资产支持证券参与原则如下:
1、认购人申购资产支持证券,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方式申购和缴款;
2、发行期内不设认购人单个账户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3、在发行期内认购人可多次申购资产支持证券,已参与的申请在发行期内不允许撤销,对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首次申购金额均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RMB:1,000,000元整),每次追加申购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RMB:1,000,000元整),且必须为人民币壹佰万元(RMB:1,000,000元整)的整数倍。
4、计划管理人可以以自有资金申购资产支持证券。
(十一)资产支持证券登记
计划管理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业务。资产支持证券将登记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机构证券账户中。在认购前,认购人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机构证券账户。
(十二)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
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申请通过上交所的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但每个权益登记日至相应的兑付日或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会议日期内,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转让。受委托的登记托管机构将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过户和资金交收清算。
本专项计划的推广期自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8日结束。
专项计划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合格投资者需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专项计划的销售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为计划管理人根据《代理销售协议》委任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直销和代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
专项计划发行期内各类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的认购资金总额均达到该类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发行期终止,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计划管理人宣布专项计划设立,并向托管银行提交验资报告,同时将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已开立的专项计划账户。
专项计划设立后,认购资金在认购人交付日(含该日)至专项计划设立日前一日(含该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代扣银行手续费)并由计划管理人指令托管银行于发行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认购人。
1、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流动性支持机构: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4、托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5、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6、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8、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9、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转让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