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创鑫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S71704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2.5亿份(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存续期规模上限为2.5亿份,参与人数上限为200人。 |
管理期限 |
管理期限为18个月,自本集合计划成立日起至18个月后的对应月对应日止(遇节假日或无对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当出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份额分期发行,根据每期份额运作情况的不同,分为不同的运作期,针对本集合计划多期发行的安排,管理人可以设置多个开放期。开放期安排由管理人根据本集合计划的运作情况在存续期间灵活设置并确定,在开放期委托人可参与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于当次开放参与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披露信息包括本次开放参与的开放日安排、开放参与的期数(如第2期)、参与规模、本期份额的运作期等。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每期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超过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
相关费率 |
1、认购/申购费:0%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各期份额的管理费率在每期的发行公告中列示,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4、托管费:0.01%/年;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鑫信托?鑫桥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企业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受益权,具体投资标的为深圳前海汇天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公司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受益权(简称“票据受益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详细情况参见集合资管合同第十五条“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之约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合计市值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中风险等级。 |
适合推广对象 |
本集合计划为中风险等级,适合中风险承受能力及以上的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