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第一创业科创攀登者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产品代码 |
SGT886 | |||||||||
产品类型 |
混合类 | |||||||||
目标规模 |
本计划成立时计划财产的初始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本计划初始募集期及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初始募集期及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本集合计划的总参与人数为2人以上(含)200人以下。 |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的管理期限为【10】年,从本计划成立日起算。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下可展期,但按照本合同约定出现本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计划将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 | |||||||||
推广期 |
本计划的初始募集期为自本计划启动募集之日起不超过60日的期间,具体募集期间以本计划推广公告为准;管理人有权根据本计划销售的实际情况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或缩短募集期限,此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管理人延长或缩短募集期限的,将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 |||||||||
开放期 |
本计划自成立日起,首个周一开放。然后本计划每满一周后的周一开放(若遇非工作日顺延)。开放期内可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在每个开放期前,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形势,提前公告当次开放期的最大净申购金额。因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等交易规则修订或因本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及在发生其他必要情况时,管理人有权设定临时开放期,为委托人办理退出业务,临时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最低金额 |
投资者首次认购本计划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不含认购费),超额部分不设金额级差,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设置和调整最低认购金额(但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40】万元),并提前披露。投资者可以多次参与本计划,投资者多次参与本计划的每次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超过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 |||||||||
相关费率 |
1、参与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0.8%/年; 4、托管费:0.02%/年; 5、管理人业绩报酬: 1、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1)同一委托人不同时间多次参与本计划的,对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计提业绩报酬; (2)在委托人退出日、本计划分红日及计划终止日,对符合业绩报酬提取条件的份额计提业绩报酬; (3)在本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中扣除; (4)在委托人退出日及本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委托人申请退出时,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委托人份额参与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退出的方式确定退出份额,计算、提取退出份额对应的业绩报酬。 2、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每笔参与份额以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该笔参与份额不存在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则初始募集期参与的为注册登记机构份额注册登记日,存续期参与的为份额参与日,红利再投资的为分红除权日,下同)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化收益率,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 本计划提取业绩报酬的频率不得超过每6个月一次,因委托人退出本计划,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前述提取频率的限制。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为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计划单位累计净值; 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计划单位累计净值; 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计划单位净值; 表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限(1年按365天计算); 为年化收益率。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其中: Y=业绩报酬; M=每笔参与在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资产净值总额。 初始募集期参与的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指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注册登记日;开放期参与的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3、业绩报酬支付:由于业绩报酬的计算涉及注册登记数据,业绩报酬由管理人计算,托管人不承担复核责任。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计提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从本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费用计提如有四舍五入的差异,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金额为准。 6、其他费用: 在存续期间发生的本计划审计费用,由本计划承担,在被审计的会计期间,按直线法在每个自然日内平均摊销。 银行间市场账户开户费及维护费、证券账户开户费、存续期间信息披露费、电子合同服务费、注册登记费、银行汇划手续费、账户管理费、会计师费及律师费等本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相关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出,列入或摊入当期本计划费用。 |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权益类(含新股申购)、固定收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等各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权益类: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和二级市场股票,也可投资于权益类及混合类证券投资基金; (2)固定收益类: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劣后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基金,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以及其他债券;其中托管人对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含劣后级不做监控; (3)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 (4)现金管理工具:现金、各类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 (5)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回购(含正回购、逆回购)交易。 2、资产配置比例 (1)权益类资产(含新股申购)的投资比例为资产净值的【0-80】%,其中权益类及混合类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资产净值的【0-30】%(按市值计算); (2)固定收益类资产(含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0-80】%; (3)股指期货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为资产净值的:【0-80】%(计算方式参照中证协估值指引); (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为资产净值的【0-30】%(其中可交换债券按成本计算); (5)参与证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本计划上一日资产净值的10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计划属于【中(R3)】风险等级的产品。 | |||||||||
适合推广对象 |
本计划属于【中(R3)】风险等级的产品,适合且仅能向风险承受能力为【C3(稳健型)】级及以上的合格投资者销售。 |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